依勞動基準法第49條,進行各分會教室空間開放時間調整
敬請大家協助配合
使用規範:
一、閉館時間:
(1)21:30活動結束並完成場地收拾、復原,值班人員進行閉館時間提醒。
(2)21:45值班人員進行場地復原檢查及電源關閉確認。
(3)22:00辦公室及教室空間關閉。
二、各教室空間使用,應事先與辦公室人員預約協調;如未事先借用者,經現場辦公室人員確認後得以使用。
三、租借人員需負責該空間環境與器材維護,並於活動後確認電器用品關閉。
四、使用人員請共同維護空間整潔,勿將垃圾遺留。
五、本規則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荒野保護協會 感謝您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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