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會事由:「假產品真廢棄,農地污染何時了」公聽會
開會日期:104年6月5日(星期五)下午14時00分
地點:立法院群賢樓802會議室(地址:台北市台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1號)
主席:立法委員林淑芬
承辦人:黃俊傑
聯絡電話:(02)23588188
附件:開會通知單
討論議題:
- 近年來有關非屬廢棄物之產品或剩餘土石方遭違法使用或棄置的情形不斷發生,請各機關說明未來改善措施。(環境保護署、經濟部、營建署)
- 有關非屬廢棄物之產品或剩餘土石方以農地土壤改良之名,行廢棄之實,請農業委員會說明目前相關管理機制及未來加強管理之措施。
- 請營建署說明連續壁污泥列為剩餘土石方之適宜性。 四、在民國90年廢棄物清理法修法前,如受託機構非法處理廢棄物,則事業與該受託機構將負有完全的連帶責任,請環境保護署說明當時執行困境與修法增訂但書以免除事業負連帶責任之理由。
議程如下: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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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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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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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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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引言致詞(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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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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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5-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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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簡報-黃煥彰、謝和霖(各7分,共約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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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團體說明目前假產品之名行廢棄之實的污染現況及執法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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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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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會簡報-環保署、農委會、經濟部、營建署(各7分,共約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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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各部會針對所屬議題進行摘要報告及回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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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0-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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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討論(團體提問25分,現場提問30分共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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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分2輪討論,第一輪由團體報告人針對報告及回覆內容提問,並由部會再回覆。
第二輪開放現場提問,由相關部會回覆 |
1545-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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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共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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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整本日共識及對行政部門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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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獲協會授權,請勿以荒野代表名義於會議中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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