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高雄分會會所使用公約


【荒野高雄分會會所使用公約】

1. 申請借用場地及設備,請遵守使用公約,並愛惜使用。器材設備故障,請主動告知分會秘書。故障屬自然損耗者,由協會負擔修復費用;若屬使用者蓄意或魯莽造成損壞或遺失,由借用單位照價賠償或復原。

2. 借用單位可依活動需求變動桌椅等物品之擺放位置,活動結束後請復位原場地之擺設

3. 辦公區、儲藏室、頂樓等區域當專職不在場時請勿進入。有特殊需求請於申請場地時說明用途及必要性,經同意後方可使用

4. 國小六年級以下之孩童進入會所請務必派員專責看照;書籍、桌椅使用後請復位

5. 活動時請控制音量,避免影響鄰居

6. 參加者之汽機車可停放於會所門口、會所附近合法停車場(格),請勿佔用鄰居走廊、門口。自行車可停放於一樓交誼區內,一輛以上應停放整齊,請勿影響人員出入

7. 分會一樓玻璃櫃內之展示品,非經許可,請勿拿取。如有損壞或遺失,由借用單位照價賠償或復原

8. 使用二樓教室白板,需於活動結束後擦拭乾淨,並確認白板筆已確實蓋妥

9. 借用單位需維持場地整潔。使用完畢,請清潔使用過的區域(含廁所)。掃把放置於分會一樓茶水間及二樓教室門後各一組;一、二樓廁所內皆有拖把及水桶;各項清潔工具使用後請復位

10. 活動中所產生之垃圾、廚餘請於活動結束後帶離,以維護環境整潔,避免留置過久孳生蚊蟲、蟑螂及異味

11.離開前請借用申請人依場地檢核表確認場地設備復原是否完成,完成後請簽名,再與鑰匙一同歸還。

12.借用申請人應負鑰匙保管責任,切勿擅將分會鑰匙移轉他人使用;使用後確認場地復原,再將鑰匙及場地檢核表放入信封,掛於鐵捲門開關旁的電箱歸還,或移交下位使用者。

(2023.05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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